图书馆勤工助学实施办法及规章制度
(2006年)
二、工作总则:
1、热爱图书馆工作,树立主人翁意识和“以人为本、读者至上”的服务观点,尊敬读者,遵守图书馆和勤工助学基地办公室的各项制度,完成各岗位上的工作任务。
2、工作态度端正,积极主动接受服从图书馆指导教师及勤工助学组长的管理与指导,上班时间一律不得做与本岗工作无关的事,一经发现,即记过并参照奖惩制度予以处理。
3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,按值班表上下班,不迟到、不早退,工作前向指导老师报到,工作后由指导老师填写劳动时间、劳动表现等。如需要请假需事前写请假条并请组长找好代岗人,请假条在值班前由本人或代岗者交至当班老师处,否则视为无故缺勤;无故缺勤将裁定为停职换岗以上过错,处理办法参照奖惩制度执行。
4、所有勤工助学学生在一周之内换班或调班不得超过二次,一月之内不得超过五次。
5、工作时间参照《学生手册》执行,一般每月30小时左右,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可适当增加工作时间。
6、上岗时必须正确佩戴勤工助学工作证,仪容整洁大方,举止文明,用语礼貌,杜绝发生争吵、打骂现象。对读者服务要主动、热情、耐心、周到;对勤工助学同学要团结、协作、礼让、宽容与坦诚。
7、对于图书馆和勤工助学基地办公室举办的各项活动要积极配合,完成学工处和图书馆交给的其他工作。
8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遵守工作规范,结合本岗加强业务学习,尽职尽责,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三、信息传递体系
1、信息反馈体系:

2、信息传递体系:

南京师范大学学工处勤工助学指导办公室
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
二零零六年十月